固始县环境保护局关于2016年9月13日—9月14日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的公告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2016年9月13日—9月14日我局对9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决定。现将作出的审批决定予以公告,公告期3日。
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公告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或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决定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十日内提起行政复议,也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个月内提起行政诉讼。
通讯地址:固始县环境保护局(465200)
电话:0376-4995253 传真:0376-6771727
序号 |
项目名称 |
文号 |
发文时间 |
1 |
固始县新城加油站项目 |
固环审[2016]35号 |
2016-9-13 |
2 |
固始县怡和国际商品城建设项目 |
固环审[2016]36号 |
2016-9-13 |
3 |
固始县蓼城办事处幸福社区四巷棚户区改造建设项目 |
固环审[2016]37号 |
2016-9-13 |
4 |
河南恒丰徽达铸造有限公司年产9.5万吨铸造件生产基地建设项目 |
固环审[2016]38号 |
2016-9-13 |
5 |
固始县丰港乡卫生院病房楼、垃圾污水处理设施及职工周转宿舍建设项目 |
固环审[2016]39号 |
2016-9-13 |
6 |
固始县往流镇卫生院门诊楼、垃圾污水处理设施及职工周转宿舍建设项目 |
固环审[2016]40号 |
2016-9-14 |
7 |
固始县三河尖镇卫生院门诊楼、垃圾污水处理设施及职工周转宿舍建设项目 |
固环审[2016]41号 |
2016-9-14 |
8 |
固始县杨集乡卫生院门诊楼、垃圾污水处理设施建设项目 |
固环审[2016]42号 |
2016-9-14 |
9 |
固始县胡族铺镇卫生院门诊楼、垃圾污水处理设施及职工周转宿舍建设项目 |
固环审[2016]43号 |
2016-9-14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