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阳固始段集110kV 变2号主变扩建工程环境信息公告(第一次)
参照原国家环境保护总局《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暂行办法》(环发[2006]28号)及《河南省环境保护厅关于我省核与辐射类建设项目审批落实深化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制度改革实施意见的通知》(豫环文【2015】46号)的规定,现将本工程有关环境信息予以公告。
一、建设项目名称及概要
信阳固始段集110kV 变2号主变扩建工程
扩建110kV段集变电站:110kV段集变电站终期建设规模为31.5+50MVA主变压器,110kV出线2回;现有规模为1台31.5MVA主变压器,110kV出线2回;本期仅扩建1台50MVA主变压器。
二、建设单位和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国网河南省电力公司信阳供电公司
联系地址:河南省信阳市建设路88号 邮编:464000 联系方式:0376-6217279
三、环境影响评价单位及其联系方式
评价单位:武汉华凯环境安全技术发展有限公司
地址:湖北省武汉市东湖高新技术开发区慧谷时空1508 邮编:430074
联系电话:027-87201819 传真:027-59731306
四、固始县环境保护局联系方式
地址:蓼北路西段 电话:0376-4997187 传真:0376-6771727
五、环境影响评价的工作程序和主要工作内容
(一)工作程序
(1)准备阶段;(2)正式工作阶段;(3)编制阶段。
(二)主要工作内容
(1)准备阶段:①研究建设项目的相关技术文件和其他有关文件,开展初步的环境状况调查并进行初步的工程分析②识别环境影响因素、筛选评价因子,确定评价重点、评价标准和工作等级,明确评价范围和保护目标。
(2)正式工作阶段:①环境现状调查、监测及评价②环境影响预测,规划相符性分析和环境保护措施论证③评价建设项目的环境影响④公众参与。
(3)编制阶段:提出环境保护措施与建议,给出环境影响可行性的评价结论,编制环境影响报告表。
六、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和主要事项
征求公众意见范围:变电站附近可能受影响的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
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事项:有关环境影响评价方面的意见和建议。
七、公众提出意见的主要方式
任何单位或个人若对本工程环境影响评价有意见和建议的,可于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0日内通过书面形式向建设单位联系和反映,供建设单位和政府主管部门决策参考。
特此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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